新加坡高等法庭裁決可審理三號航站賠償事


  【法新社新加坡二十二日電】新加坡高等法庭裁決菲政府與岷里拉一個被擱置機場航站建造商之間的賠償仲裁案可以在新加坡審理。
  高等法庭法官普拉卡斯說,菲政府律師認為在新加坡仲裁此案將對控方不利的爭議沒有什麼理據。
  週三高等法庭的裁決為由新加坡的國際仲裁法庭審理此案舖了路。
  菲國際航空終點站公司(PIATCO)及德國的FRAPORT AG公司要求新加坡仲裁它們與菲政府之間為這個耗資六億五千萬美元建成的航站的糾紛。
  在依斯拉沓政府期間PIATCO取得建造該航站的「建造、營運、移交」合約。
  但,現在的總統亞羅育則以該合約內有不合法的條款而於二○○二年廢除了該合約。
  從二○○二年起由於政府及建造商之間的法律糾紛,這個第三航站便被擱置不用一直至今天。
  這個合約被廢除後,PIATCO要求菲政府賠償五億六千五百萬美元。
  菲政府堅持依斯拉沓政府及PIATCO之間的合約及向新加坡仲裁法庭尋求仲裁是無效的,並且堅稱仲裁法庭對此案沒有管轄權。
  在PIATCO中擁有百分之三十股權的德國FRAPORT AG公司另外又在華盛頓要求仲裁此案,並向菲政府索取這個航站方案的建築費賠償四億六千五百萬美元。
  新加坡的《海峽時報》報導,已定於明年十一月聽審此案。